索 引 号: | 769812884/2021-0001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11-2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转发《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声明》 |
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转发《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声明》 | ||||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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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让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更加公开透明高效,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特转发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声明,详情请见附件。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所属辖区内缴存职工如遇相关情况可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特此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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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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